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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in网站:即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时间:2021/11/12 20:22:26   作者:   来源:   阅读:201   评论:0
内容摘要:记者以租赁为由联系了望京附近的一家店铺,店主明确表示可以“分时租赁”。当记者问到“一地一证”的原则时,房东告诉记者:“他们都是小企业。只要食品是健康新鲜的,就不会进行调查。”他还告诉记者,他是在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获得的。只要营业执照在这类食品下,就可以在食品下经营,而且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被检查了近10年的“分时”租赁的...
记者以租赁为由联系了望京附近的一家店铺,店主明确表示可以“分时租赁”。当记者问到“一地一证”的原则时,房东告诉记者:“他们都是小企业。只要食品是健康新鲜的,就不会进行调查。”他还告诉记者,他是在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获得的。只要营业执照在这类食品下,就可以在食品下经营,而且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被检查了近10年的“分时”租赁的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联系了北京云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夏孙明律师。他说,首先,我国《食品安全法》第35条规定,国家实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证。

其次,《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实行“一地一证”的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三餐经营的经营者“共享”同一不可分割的经营场所,甚至“共享”同一份营业执照,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一地一证”的原则。

根据上述两项规定,这种“分时”租赁的经营者违反了“一地一证”的原则,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夏孙明还指出,“一地一证”原则旨在限制经营者从事食品经营需要提前取得行政许可的前置程序,在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食品经营活动。目的是为市场监管主体对经营者进行管理提供便利,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提供便利,为消费者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追究责任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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